2008年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
2009年3月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邺区司法局(http://njjy.nj.gov.cn/show/index.jsp?dwbh=AE011)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大厦17楼;邮编:210019;电话:025-87778285;电子邮箱:jysf@nj.gov.cn)。
一、概 述
根据《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8年4月1日起我局开始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止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局班子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及协调,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制,确保每一项工作能落到实处。按照我局制定的《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制度》,将信息报送任务落实到每个科室,有效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2、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的基础和前提。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编制了《建邺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此外,还制定了《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负责,以及重大信息预公开的事项和形式。根据上级的要求,及时公布了《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违反政务公开承诺行为的处理办法和救济途径,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3、做实基础,有效推进。根据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局在2008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71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155条,无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16条。在主动公开的155条公文类信息中,机构概况15条(机构主要职能1条、机构领导及分工1条、内设机构及职能5条、直属单位8条);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文件41条;本部门文件22条;规划计划2条;业务工作18条(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2条、年度重点工作安排7条、工作总结8条、主要业务1条);行政执法48条(行政处罚34条、其他行政行为14条);公示公告3条;应急管理1条;便民服务3条;其他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8%,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41条(主要包括法律援助、律师管理、公证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占总体的比例为26%;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条(主要是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占总体的比例为1.3%;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6%(主要包括法制宣传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创最安全城区工作、依法行政工作、信息调研和其他工作)。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8条,主要有建邺区司法局主要业务介绍、建邺区司法局便民服务内容、建邺区司法行政系统为民办八件实事、建邺区司法局行政效能责任制度、建邺区法律援助中心搬迁公告、法律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建邺区法律援助案件费用补贴暂行办法、关于申报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的通知等。这些信息的公开,对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没有涉及关于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依托建邺区政府网站和南京市司法局网站建邺网页实行政务公开,将我局的机构概况、业务工作、行政执法等内容上网公布,及时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息,设立意见箱和电子信箱,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在局机关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编印《建邺区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服务情况综览》,将我局的组织机构及所属单位情况、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内容及规章制度要求、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汇编成册,向服务对象发放。将我局的职能职责张贴在社区宣传栏内,同时为每个社区(村)统一制作社区法律服务公示牌,扩大公开公示范围,方便群众办事。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共组织广场法律援助咨询11场次,接待解答咨询200余人次。“148”接受电话咨询330人次,接待来访440人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0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行政申诉案。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为保证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局专门配备了2名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1.2万元,主要为材料印制费等。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本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本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八、其他工作情况
2008年我局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按照全区阳光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要求,不断建立完善部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一是再次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对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予以公开,并根据法律依据修改、新增情况,对司法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建议法制部门删除行政权力15项,增加3项,调整1项。二是重新编制职权运行流程。对目前我局核定的35个权力阳光运行项目,制定详细的运行流程图。对每项行政权力都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将负责机构、主管领导、承办岗位、人员职责、执法依据、基本职能、办事条件、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及投拆电话等予以公示,增强行政决策和业务工作的透明度。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信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拓展。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出新路子。在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的基础上,2009年要建成具有独立域名的建邺司法行政网站,以及依托本局网站的司法所主页,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由被动公开到主动公开的转变。
十、说明与附表
(1)其他说明
①以下附表统计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②以下附表统计范围包括了我局下属机构(法律援助中心)。
(2)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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