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积极开展给服刑在教人员寄送“特别家书”活动
为认真贯彻中办发[2010]5号文件、苏办发[2011]52号文件及宁安教[201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延伸帮教工作,促进服刑在教人员认识罪错、接受改造教育、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元宵节前,我局给建邺籍服刑在教人员寄送“特别家书”。
“特别家书”从南京和建邺的发展变化、家乡亲人的关怀期盼以及服从监所干部管教、重新做人等方面对建邺籍服刑在教人员进行了帮助教育,同时期望服刑在教人员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服从监所干部的管理。珍惜机会,自觉服从监所干部的管理,加速自己的改造,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参加家乡的建设,给家乡的建设添一份力。二是加强自我改造和约束。认真改造,严格遵守监所各项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思想上、工作和生活中有什么想法,主动向监所干警汇报。三是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把刑期和教期当学期,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给服刑在教人员寄送“特别家书”,达到了社会帮教与监所改造的“无缝对接”。对于感化服刑在教人员,提高服刑在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