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几点思考
建邺区司法局关工委 (二○一○年五月九日)
为切实加大关工委工作力度,促进关心下一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邺区司法局关工委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全区各街道、社区和学校,就局关工委工作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关工委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工委工作作了几点粗浅的思考。 一、司法行政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作为和成效 几年来,建邺区司法局依据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职能和自身优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一)开展普法教育,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 我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以实施普法规划为契机,以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手段,积极组织、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坚持思想重视。我局充分发挥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将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纳入全区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目标,明确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检查和考核,有效地保证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2、坚持正面引导。坚持依靠课堂主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配合区教育局督促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学生的必修课,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确保普法开课率达到100%。同时在全系统聘请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机关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校长针对未成年人特点,在学生中开展如何遵纪守法预防犯罪、如何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如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等与青少年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3、坚持形式多样。围绕未成年人的年龄实际、认知特点,开展多种形式、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普法手抄报比赛、普法小品比赛、法制征文比赛、法律知识比赛、法制书画比赛、法律知识讲座、模拟法庭、旁听法院庭审、法制小记者活动,设计创作小学生学法书签向学生发放等形式,让学生在动口、动手、动脑的过程中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4、坚持有的放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针对毒品对学生影响的问题,开展了“远离毒品、珍惜生命”的禁毒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针对邪教“法轮功”的问题,在学生中开展“校园拒绝邪教”,“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教育活动,举办图片资料展,提高了青少年学生对“法轮功”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本质的认识。 (二)加大法律援助,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为及时化解涉及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受教育权利、基本生活权利的矛盾纠纷,我局采取各种方式,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给予法律援助,解决法律难题,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健全组织机构。区法律援助中心横向在区工、青、妇等9个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纵向在全区7个街道设立法律援助站,在低保对象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部分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分站,在全区形成了区、有关部门、街道和社区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法律服务热线电话随时解答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日常法律咨询,引导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保证了未成年人能及时便捷地寻求法律帮助。 2、扩大援助范围。将未成年法律援助案件类型除《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刑事案件和请求给付抚养费的事项外,扩大到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对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援助时,依法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3、开设“绿色通道”。法律援助中心本着“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开设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对未成年人案件随到随批,提高审批效率,同时整合优势资源,指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志愿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并对案件进行全程质量监督,督促援助律师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4、尽力帮困助学。积极做好青少年的帮困助学工作,重点关注弱势群体中未成年人生活、学习上的实际困难,从物质层面体现关爱,献出爱心,帮扶贫困青少年度过生活学习难关。局关工委每年组织慰问贫困青少年1—2次;每个机关干部确定一名帮扶对象,从物质和精神层面实行一对一的帮扶,鼓励他们好好学习,立志成才,走出困境,回报社会。近五年来,已为75名学生捐款捐物3万余元。 (三)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预防 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局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转化工作,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1、做好帮教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帮教制度,对回归的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列入帮教对象,做到一个月内建立帮教组织,保证回归一人,帮教落实一人。坚持每月谈心、每季汇报、半年总结、年终评鉴四项制度。加大对重点人员的帮教工作,每年每季度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一次重点人员排查,对具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及时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同时对生活困难的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在生活上给予帮助。 2、强化社区矫正工作。春节前对全区矫正对象进行一一走访,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实施帮扶。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在大连山劳教所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及建邺籍劳教人员进行集中警示教育。在社区、敬老院等场所建立公益劳动基地,每季度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1次公益劳动。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到雨花台、江东门纪念馆等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工作,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中心,聘请心理学专家教授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接受心理健康指导,树立健康人格。 3、开展延伸帮教工作。每年组织帮教人员赴监所,对建邺籍的在监在所人员进行面对面帮教,谈理想、谈前途、谈人生,宣传家乡经济发展的新前景,赠送法律书籍和青少年在逆境中成长、在坎坷中奋进的事迹材料,用真情触动心灵,树立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 二、关心下一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我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成效取得。 1、认识不够到位。有的同志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缺乏深入了解,认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已包含了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以及失足未成年人教育转化工作,只要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能就行。还有的同志认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只是离退休老同志的事,没有把关心下一代工作作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来抓。 2、工作机制不全。由于缺乏对关工委工作长效机制的研究,一直以来关工委工作仅限在举办一些活动上,关工委工作缺乏计划性、广泛性、保障性。有的关工委老同志虽然热情很高,但由于缺乏工作平台,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等,影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队伍建设乏力。经过几年建设,我局关工委队伍得到不断调整和充实,但由于成员中大多数为在职人员,平时都要忙于行政事务,投入关工委工作精力较少,同时也没有体现出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的要求。在离退休老同志中,大部分老同志年龄较大,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另有部分老同志身体素质较好,精力比较旺盛,退休后又有了第二职业,无心投身关工委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按照市、区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我们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和单位的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优势,积极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1、建好队伍。要发动和组织离退休老同志投入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把老同志的思想统一到上级的指示精神上来,积极主动地担负起培养教育下一代的责任。要通过树立老同志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要根据老同志们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合理搭建平台,使他们的特长和优势充分施展。要对老同志在政治上尊重,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把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保护好、发挥好,吸引更多的老同志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 2、搭好平台。要将关工委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全局总体规划和工作议程,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在安排部署行政工作的同时安排布置关工委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安排开展关心下一代活动。
3、抓好联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有效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共同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要加强与教育、文化、民政、工会、团委、妇联、社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配合,更多地关心关注青少年中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维护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与政法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努力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强系统内部协调,力求局关工委与机关各科室处所(中心)配合到位,确保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开展。 4、推动创新。要紧跟时代步伐,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青少年的所思所想,准确把握青少年成长环境发生的新变化,以及青少年身心成长呈现出的新特点,积极探索符合青少年身心成长规律的教育引导方式,不断创新符合时代特征的工作载体,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努力使关工委的工作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青少年,切实增强工作的时代感和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