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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青奥”机遇 奋力攻坚克难推进建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跨越发展
[发布日期: 2010-04-2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06

      把握“青奥”机遇 奋力攻坚克难
      推进建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跨越发展

 

  200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直接指导下,我局以争当排头兵活动为动力,以创建工作为抓手,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建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区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区基层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工作优势
  1、大调解工作成效日益显现。我区立足实际需求不断创新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在7个派出所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有效地搭建起“公调对接”的工作平台。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配合联动,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在交警大队、区法院设立调解工作室,组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随着大调解机制的逐步完善,较好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处了包括蒋市长批办的多起群体性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成效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2、基层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一是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去年面向社会先后公开招聘3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分派至区法院、派出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调解工作室及各司法所开展工作。二是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专职工作者党组织。为使司法行政职能延伸到哪里,党组织就建设到哪里;人员分散到哪里,党组织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率先建立专职工作者党组织,实现了司法行政党建工作和党的组织全覆盖。三是建立完善培训考核机制。出台了专职工作者管理和考核办法,每季度联合被派驻单位对专职人员进行考核。建立了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强化了对工作的指导监督。
  3、司法所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去年以来,我区强力推进优秀司法所创建工作,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向有关街道下达了创建任务。分管区领导经常过问,局领导多次深入街道,协调解决了不少具体问题。对暂未列入创建的所,也对照标准逐条进行排查,超前提出工作计划和整改措施。两个司法所完成了年度创建任务,各所均较好地解决了办公用房、标识以及硬件设施建设等问题。与此同时,不断加强司法所的业务建设,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和每月工作例会等多种措施,提升服务群众、依法行政和工作创新的能力。
  4、特殊对象管控帮效果明显。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组织帮教人员到大连山劳教所对建邺籍在教人员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了区级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劳动技能培训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和心理矫治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联合警示教育活动。去年回归刑释解教人员93人,帮教率100%,安置率98%以上,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在册矫正对象130人,管控状态良好。
  5、各方面支持力度有所提升。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区委、区政府关心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去年首次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和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成为民生工作“十大放心工程”之一。人大、政协领导均先后视察司法行政工作。二是部门协作配合不断增强。区组织、人事、编制、发改、财政、教育及街道等相关部门,对我局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多方面的支持帮助。三是物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我区逐年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其中基层工作所占份额和增长幅度最大,保障和促进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影响基层工作发展的主要困难和不利因素
  在肯定我区基层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基层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制约发展的问题。
  1、调处中心的建设与规范化要求差距较大。目前,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还依托区信访局办公,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还有少数街道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难以独立设置和运作,此项工作不仅与先进区县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也不符合省、市的规范化建设要求。
  2、司法所基础设施薄弱仍为司法所创建的瓶颈。目前我区司法所创建最大困难是办公用房问题,多数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达不到省优秀司法所标准,硬件设施与兄弟区县相比也有差距。基础设施薄弱仍然是制约我区创建活动的瓶颈问题之一。
  3、司法所人员队伍不稳定影响了基层工作的开展。按照省优秀司法所标准及市司法局对区县的年度考核要求,每个司法所应有5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而我区一些司法所人员配备不足。同时基层骨干队伍处于不稳定状态,有的司法所所长长期不在岗,有的在岗不在职,被抽调另用。由于人员队伍不太稳定,也影响了司法所工作的开展。
  4、如何融入新的社区管理体制成为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我区从去年九月推行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得到中央、省、市高层的关注和肯定,目前正全面深化,按照“一委一居一站多中心”的新模式,今后区机关部门安排到街道和社区的行政事务统一由社区管理服务站承担。如何将司法行政尤其是基层工作纳入新的社区管理体制之中,成为我们下一步亟待研究和解决的新问题。

 
  三、今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今年南京已获得了2014年青奥会主办权,作为主要比赛场馆和青奥村的承载地,我区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此过程中,维护区域社会稳定的压力必将加大,全区的司法行政特别是基层工作也将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借助青奥会举办的东风,站在新的起点上谋划建邺司法行政,从基层工作角度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以维护区域和谐稳定为目标,着力实现大调解工作的新跨越
  (1)完善调解工作体系,实现大调解机制建设水平的新跨越。一是争取早日解决区大调解中心办公用房问题,实现区大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充分发挥区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资源整合。二是深入推进两级调处中心、三级调解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创新探索劳资、房产、拆迁、环保、医患等各类纠纷的专业调解机制,建立多层次、宽领域的调解网络。三是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情报信息预警机制、信息分析研判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对矛盾纠纷的预警、处置、应急能力。四是深入推进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专职调解员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全区调解人才库,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成立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实务研讨工作。
  (2)强化排查调处工作,实现化解矛盾纠纷实战能力的新跨越。一是不间断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专项和常规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加强大调解成员单位的条线排查分析工作和街道区域排查分析工作、调解工作室专业排查分析工作,增强排查调处能力和分析研判实效,着力提高对潜在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能力。二是按照“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热点难点纠纷调解工作。成立由律师、心理医师、调解能手组成的攻坚小组,逐一化解疑难矛盾纠纷。三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落实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五有六统一”要求,活跃基层调解工作,开展“无矛盾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的“三无”村居、企事业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创新发展调解方法。进一步总结推广社会评价、举办听证会、社区议事会、心理咨询、经济救助、联合调解、协议书公证等多种新型调解方式和方法,加强对调解个案的提炼研究,提高调解协议书制作质量,增强调解效果。
  (3)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实现大调解队伍建设水平的新跨越。在抓好日常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优秀调解案例评选交流活动,编辑《建邺区大调解优秀案例选编》,作为下一步培训调解员的基本教案。同时开展“大调解能手”评选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的大调解工作氛围,提高大调解工作水平。
  (4)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实现大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的新跨越。做好重大、典型矛盾纠纷的调处以及重要工作动态的报道工作,做好《建邺调解简报》的编辑刊发工作,强化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快报工作,通过舆论宣传进一步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众知晓度,促进各级领导对大调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和各部门、单位“遇到矛盾纠纷,先找大调解”的调解优先意识,为大调解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创建良好的社会氛围。
  2、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关键,在加强司法所全面建设上实现新提升
  (1)加大投入力度,实现司法所整体面貌的新提升。拟于4月份召开创建省优秀司法所现场会,明确今年两个所的创建目标和工作措施。一是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二是积极争取各街道支持,解决司法所办公场地达标问题;三是启动专项资金,改善司法所的办公配套设施条件,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办公保障;四是按照省、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有关要求,规范司法所的内务设置,树立司法所良好的外部形象;五是用好上级专项经费,加大倾斜力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2)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司法所工作整体水平的新提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建立定期考评、勤政廉政、奖勤罚懒等激励机制,实现管理制度科学化,业务工作程序化,目标责任制度化,不断规范和促进司法所各项工作的开展。
  (3)加强队伍建设,实现司法所整体实力的新提升。积极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加强与街道的沟通协调,共同选配好所长,将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充实到司法所,同时努力实现局机关人员与司法所人员的有序流动。促进各司法所实现三名行政人员、两名专职调解员、一名矫正社工的人员配备;落实培训机制,创新培训形式,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4)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关系,不断争取领导和各方面的认同和支持,努力实现真正意义上对司法所实行人财物的管理,切实将其打造成一线实战单位。
  3、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重点,实现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新突破
  (1)落实帮教措施,实现就业安置工作新突破。通过继续全面落实分类帮教措施,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因人制宜、分类帮教的工作体系,并加强重点帮教对象的帮教工作。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管理,推进过渡性安置企业和基地建设,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力争在推荐释解人员就业方面有新的突破。
  (2)加强管理教育,实现矫正工作效果新突破。通过调剂或租赁的办法解决办公用房问题,尽快建立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信息共享制度,降低脱管率。将社区矫正工作引入审判程序,完善针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庭前社会调查制度。推进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公益劳动和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开展再就业技能培训,继续将社区矫正对象困难者纳入社会救助体系进行专项帮扶。进一步从行为监督、教育矫正、心理治疗、生活帮扶等方面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教育方法,严控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

 
  为保证以上目标任务的完成,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在继续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及法律援助等重点工作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同时,今年又将优秀司法所创建列入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使其由部门工作上升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年初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如加大对专项经费的投入,将区大调解中心办公用房意向性安排在区政法大楼等。积极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每年安排1—2次视察。经常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主动融入年初区委领导带队的基层大调研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为工作的开展给予多方面的配合与帮助。
  2、推进资源优化整合。一是整合部门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的作用,明确领导小组目标,分解落实责任,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相关职能,发挥他们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二是整合自身资源。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之间的联系,使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职能相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整体优势和最大效率。三是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拓宽司法行政工作的渠道和领域,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司法行政工作,通过多元化手段争取社会资源,支持帮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3、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去年,区从多方面加大投入,如区街共设立了大调解专项资金340万元,安排用于聘用专职调解员和基层调解员补贴60余万元,保障和促进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开展。在此基础上,今年我们积极努力,将有关经费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同时经区委常委会同意,对大调解、社区矫正等专项经费再作适度增长,使年度财政预算增幅达到20%以上。
  4、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一是协调解决司法所办公用房问题。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继续与街道工委、办事处协调沟通,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落实司法所办公用房。二是加大经费扶持力度。用以奖代补的办法,加大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凡创成省级优秀司法所,以及在本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先进的,均给予资金和物资奖励,此项补贴金额由去年的5万元增加到今年的10万元。三是推进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改进专职工作者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拟在下半年适当上调其基本工资,提高积极性和凝聚力。同时加强专职工作者党组织建设,确保职能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5、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整个司法行政工作之中。二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形成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战斗堡垒。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四是加强机关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定岗定事定标准的“三定”工作责任制和司法所百分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区县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标准,抓好各项工作的分解落实。五是加大信息和宣传报道的力度,及时挖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经验及亮点,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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