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本举措。多年来,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点抓好协调组织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失足未成年人教育转化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我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以实施普法规划为契机,以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手段,积极组织、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坚持高度重视。我局充分发挥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将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纳入全区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目标,明确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检查和考核,有效地保证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2、坚持正面引导。坚持依靠课堂主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配合区教育局督促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学生的必修课,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确保普法开课率达到100%。同时在全系统聘请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机关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校长结合在校生关心的问题,认真备课,利用寒假和节假日深入学校给学生上法制课,受到学生们的欢迎。 3、坚持形式多样。围绕未成年人的年龄实际、认知特点,开展多种形式、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连续多年坚持举办普法手抄报比赛、普法小品比赛、法制征文比赛、法律知识比赛,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模拟法庭、旁听法院庭审、法制小记者活动,督促街道、社区开展暑期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让学生在动口、动手、动脑的过程中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今年我局还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创作了“宁宁学法”书签,采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卡通漫画形式,设计创作小学生“宁宁学法”的故事并制作成书签向学生发放。 4、坚持有的放矢。开展预防性和发展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切实增强学生发展自我的能力。针对毒品对学生影响的问题,开展了“远离毒品、珍惜生命”的禁毒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针对邪教“法轮功”的问题,在学生中开展“校园拒绝邪教”,“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教育活动,举办图片资料展,提高了青少年学生对“法轮功”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本质的认识。 二、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为及时化解涉及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受教育权利、基本生活权利的矛盾纠纷,我局采取各种方式,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给予法律援助,解决法律难题,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健全组织机构,畅通未成年人维权渠道。区法律援助中心横向在区工、青、妇等9个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纵向在全区7个街道设立法律援助站,在低保对象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部分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分站,在全区形成了区、有关部门、街道和社区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并将法律援助的初审权交到各法律援助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随时解答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日常法律咨询,最大程度地保证了未成年人能及时便捷地寻求法律帮助。 2、扩大援助范围,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未成年法律援助案件类型除《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刑事案件和请求给付抚养费的事项外,扩大到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对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援助时,依法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3、开设“绿色通道”,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质量。法律援助中心本着“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开设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对未成年人案件随到随批,提高审批效率,同时整合优势资源,指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志愿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并对案件进行全程质量监督,督促援助律师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三、扎实做好失足未成年人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 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局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转化工作,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1、做好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帮教制度,对回归的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列入帮教对象,做到一个月内建立帮教组织,保证回归一人,帮教落实一人。坚持每月谈心、每季汇报、半年总结、年终评鉴四项制度。加大对重点人员的帮教工作,每年每季度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一次重点人员排查,对具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及时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2、完善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措施。春节前对全区矫正对象进行一一走访,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实施帮扶。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在大连山劳教所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及建邺籍劳教人员进行集中警示教育。在社区、敬老院等场所建立公益劳动基地,每季度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1次公益劳动。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到雨花台、江东门纪念馆等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工作,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中心,聘请心理学专家教授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接受心理健康指导,树立健康人格。 3、开展延伸帮教工作。每年组织帮教人员赴监所,对建邺籍的在监在所人员进行面对面帮教,谈理想、谈前途、谈人生,宣传家乡经济发展的新前景,赠送法律书籍和青少年在逆境中成长、在坎坷中奋进的事迹材料,用真情触动心灵,树立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