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四项措施力求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大会精神,我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抓好本系统创先争优活动。
一是抓认识。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活动要求上来,积极自觉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同时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
二是抓承诺。在全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公开承诺活动,要求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围绕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作出公开承诺;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围绕职业道德、行风建设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作出公开承诺;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党组织和党员围绕服务群众、优化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公开承诺。同时,向社会公布承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是抓载体。要求全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司法行政系统推进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服务企业“双促双助”活动、拆迁拆违“百日会战”活动及法制宣传“法律六进”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抓保障。局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好本系统的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完善联系点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局机关科室、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及专职工作者中调查研究,指导督查活动开展情况,帮助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