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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专题会办司法行政办公用房问题
[发布日期: 2010-06-23 ]  本文已被浏览过 317

      建邺区专题会办司法行政办公用房问题

 

  6月18日,建邺区召开专题会办会,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办公用房问题。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庄立,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洒荣涵,负责区公共配套建设的副区长高农生以及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生京宁,司法局局长张荣等领导出席会办会。
  随着司法行政职能的不断拓展和强化,上级对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建邺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今年3月份,区委常委会就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公证服务中心、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办公用房问题,提出了原则性指导意见。为落实区委常委会精神,区领导决定召开专题会办会,依照省市有关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分析研究目前司法行政各业务用房基本情况和使用状况、存在问题以及解决方案。会议认为,司法行政职能互为补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应从建邺新城建设长远考虑,充分整合司法行政的职能和资源优势,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服务中心、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使司法行政资源得到充分整合,相互支撑,服务群众更加便捷。会议明确,在建设中的建邺区双和综合办公区安排800平方米办公用房,其中在一楼安排150平方米以上作为接待大厅用房,从长远上解决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服务中心、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办公用房问题,以此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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